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系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60号),于2003年7月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从以资产管理、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与产业投资为主业转型成为以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业务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的不良资产处置和资产管理平台。公司自成立至今,累计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500亿元,妥善解决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70亿元,免除4000多农户的债务,为国资国企改革、惠农助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4月,公司利用自身积累,将注册资本金从1亿元增加到2亿元;2016年12月,经省国资委批准,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和增资扩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亿元增加到10.33亿元;2020年12月,海南高速受让海南发控持有海南联合46.44%的股权;2023年3月,在省国资委的支持下,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9.71亿元。现公司股东共5家,其中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3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7.56%)、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4.35%)、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3亿元(占注册资本12.36%)、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5亿元(占注册资本金的7.87%)、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5亿元(占注册资本金的7.87%)。
公司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批准成立的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享有与国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等的优惠政策;是海南省政府授权、原中国银监会审核公布的海南省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是海南省政府批准的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现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企业3家、参股企业3家,负责运营管理民非组织1家;公司2003年8月成立党支部,2005年8月成立党委和纪委,现党委下辖党支部7个;公司设党建工作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资产经营部、评估风险部、战略管理部、金融业务部、计划财务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稽核部、纪律检查部(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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